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

請執政者,立委看過來-教育政策還需大改

唸明星高中就為了擠入明星大學,但這些"明星"學校及大學公立佔大部份,意思就是要全體國民為少數 "菁英"買單,這樣的政策不公平。

公立學校不應以"明星"高中自居,"明星"高中一定要廢除,為什麼呢?因為這是全民買單,全民代表著是各式各樣的人,一等二等公民等等全包括在內,所以全民支付的是全民教育--所有國民都可享有的教育。

而私立學校自行辨學,私辨私營,營虧自負,所以反而他們可以走明星路線,他們可以升學為號召,招募有錢或願花錢家庭的孩子。

同樣的,明星大學也可以採如上述的政策,開始規劃一個大學生學貸政策,即公立大學少拿政府補助,依成本收費,政府只要訂出最高收費不得超過的數字即可,然後由政府硬性規定學貸,而這些明星大學學生若出了社會找到薪資不錯的工作,就要償還自己的學費加上利息了。他們要唸"明星"大學找"明星"工作,理應自已支付這些費用吧?使用者付費很合理啊,不應叫 "二等", "錢賺得比他們少"的大多數納稅人幫他們付吧?若付不起就先去工作,不要唸大學。因為這個國家養了太多無效年輕人力,一直躲在大學裡唸書,不願離開校門面對現實社會貢獻己力。

這兩個政策互有關聯,明星大學採高學貸政策了,高中生更會仔細思考:"要先唸大學?還是先求職?如果要先求職,那麼我在普通明星高中學的東西對我就業有幫助嗎?如果沒有幫助,那我要唸高職,專科或綜合高中才好"--家長及小孩對於明星高中的迷思及崇拜能更快被打破。

而且,只有私立明星高中,唸個私立高中就要花很多錢,唸個明星大學還要被硬性貸款,大家還會再擠破頭唸 "名校"嗎? 給那些少數願多付錢的人去唸就好了,使用者付費,很公平。

我要強調的是,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後,"明星"高中將違反法令及國民教育精神!所有的納稅人都有權將自己的孩子送進自己學區的公立高中,有特殊需求的人,可以去考私立學校。這樣才合理及公平。我身為納稅人,真的不懂國中開放給學區內所有背景學生,十二年國教怎麼就不能這樣做?不這樣做,那十二年國教有什麼意義?要拿我們繳納的稅金服務我們大多數孩子都進不去的"少數公立高中",六歲兒都會覺得這不對吧?

希望能盡快修改政策及實施方式,直接宣布所有國中生不管在校成績直升學區的高中職或專科,不分優質或特色高中。想唸"明星"學校的就去考自詡為"明星"的私校。如果真的那麼宣布了,80%的家長及孩子都會樂到飛天的(其餘20%是靠補教業吃飯的,但他們會活下去的,放心吧)。中華民國100年,不希望大家快樂嗎?請別再打悲情教改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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