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
師父領進門,修行在個人

讀劉軒心得後有感
當父母也就是當教練, 這是不能二分法的。如果當父母的意思是,自己去及時行樂,像書中寫的,像那些懶得管小孩的媽媽跑去加州泡泥漿溫泉,那子女怎麼辦?當真的有家長丟著小孩不管,放牛吃草?除非孩子有了一定年齡,在老美的國度還會被告不是嗎?現在在台灣一樣會被公幹,而且現在台灣的老師愈來愈依賴家庭教育,巴不得推乾抹淨自己的責任。

所以,無論什麼東西南北方,當小孩的教練是每個父母的責任也是義務,只是做得有多好(意即犧牲自己多少,而小孩成就又有多大)罷了,當然,如果以子女有沒有進一流大學或將來年收入多少來量化評鑑父母,實在也沒必要,因為只有一次機會,不是嗎?只要我們要盡力去做就好了,就算孩子長不成我們希望的樣子,我們也不必太苛責自己太傷心難過,人各有命,富貴在天,(師父領進門,修行在個人)是吧?

蔡美兒覺得父母若有盡力做到,不怕孩子不知感激,她認為自己以後不至於淪落到養老院。不過,就算真的去住養老院,也沒那麼糟。我忽然想起名作家琦君,她一直擔憂她的兒子,他兒子也沒有取得像其母般的成就(至少我不認得他,不像他母親這麼有名,或許他在他的領域活得不錯,但僅止於此),琦君的晚年是在淡水的養老院度過的,那高級養老院還有很多老人想去住吧?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