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

犯小人

覺得對方好像口袋裡有幾個錢,看起來不像 "小氣鬼",或者是對方好像穿著光鮮亮麗,而且總能"恰當的表現自己"(三寸不爛之舌這一流),於是便與他們交往或合作,但之後,卻吃了虧,這就叫"犯小人"嗎?

這幾年看著人進人出這個產業,自己也曾進出幾個工作,瞭解過幾段關係(包括同事,朋友,親人關係等),在這之間,明顯的感到"小人"嘴臉是如何,絕對不是像個鼠輩,而是人模人樣的,但卻是愛靠關係走後門還沾沾自喜,他們絕對不跟你正面衝突,卻會迷惑你,讓你為他們赴湯蹈火還覺得欠他們。等到你火裡進水裡出清醒之後,才發現被佔便宜了。可是對方早吃飽喝足走人,又能奈你何?你還要假裝鎮定,甚至還為對方說話,以免讓人笑-你被騙了。

我對一名之前的同事一直心存芥蒂,也因此在她之後我一直學習"講清楚說明白"。我對同事,朋友及親人說不上好壞,盡量是直話直說,因為我不想順了別人的心意卻讓自己難過-我學習到直話直說並不會得罪人,而且能讓雙方都沒有心結,是最好的方法。非常希望自己能對於這名同事的小人行為釋懷,因為我可不想在下輩子和她有瓜葛-按照輪迴,如果不原諒她,下輩子可能還會與她照面一泯恩仇,我不要。永遠都不想和她有任何關聯。但我實在很想跟她要到幾個SWAROVSKI水晶才罷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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